评审高级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1)博士研究生学历,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4)大专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
(5)中专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本条仅适用于县及县以下(不含市辖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2、破格申报(晋升)条件
(1)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聘任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破格申报:
①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等科技奖励,获得市(厅)级二等科技奖励前两名以上奖励(获奖证书有署名);
②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经营管理者;完成省级高新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参与省级有较大影响的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以上荣誉取得者须有省级主管部门的鉴定、立项书、文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并有署名);
③个人获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荣誉称号;
④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并安置大量人员就业,被市级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年上缴税金300万元以上,并附税金单);
⑤产品在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一等奖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获奖证书有署名);产品被授予省级产品或商标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新产品的研制通过省级鉴定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⑥在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解决了技术难题的,有市级政府或省级部门文件表彰;
⑦完成我省有关工程专业的行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起草和制定;完成某项填补我省专业技术领域空白的工程技术工作,并具有相关省级主管部门证明文件或材料;
⑧获得发明专利1项(为前三完成人)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均为完成人);
⑨从海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我省稀缺的专业人才,并有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文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