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新疆财务代理咨询,让您全程无忧

价格:面议 2024-11-21 06:19:01 403次浏览

是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根据《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果事先没有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海关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也没有权力主动中止其进出口,也无权对侵权货物进行调查处理。预防将来可能的侵权行为发生。由于海关对进出口侵权货物予以没收并给予进出口企业行政处罚,尽早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可以对那些过去毫无顾忌地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产生警告和震慑作用,促使其自觉地尊重有关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续展为在有效期前六个月提出申请,15天内审批。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变更:知识产权人的名称、地址、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情况、载有知识产权产品情况发生更变、代理人情况变更的,核准变更后10天内办理。

下列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按期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委托代征税款报告。

(一)依法已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包括:

1、各项收入均应当纳税的纳税人;

2、全部或部份产品、项目或者税种享受减税、免税照顾的纳税人;

3、当期营业额未达起征点或没有营业收入的纳税人;

4、实行定期定额纳税的纳税人;

5、应当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税种的纳税人。

(二)按规定不需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以及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三)扣缴义务人和国家税务机关确定的委托代征人。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 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7、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8、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3369626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