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如何加快国内专利的审查
恒标知产刘经理
优先审查和快速预审
(一)优先审查
1、受理条件
2017年8月1日起,专利局依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供快速审查通道。一般优先审查的适用情形,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专利申请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2、请求办理优先审查所需材料:
(1)《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除《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的情形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2)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
(3)相关证明文件。
3、优先审查周期:
根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十条,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两个月内结案。
4、答复期限:
申请人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两个月,申请人答复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十五日。
5、注意事项:请求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是电子申请。如果专利申请是纸件申请,则应当将纸件申请转成电子申请。此外,对专利申请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全体申请人同意。对于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则没有申请方式的限制,考虑到纸质文件会涉及较长的数据采集和代码化周期,建议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当事人采用电子请求方式以加快案件审查流程。
(二)快速预审
1、通常情况下,进行快速预审备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注册或登记地在保护中心所属行政区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民非组织;
(2)备案主体的主要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属于保护中心的快速预审领域;
(3)申请备案的主体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以及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2、操作流程:
单位在快速预审中心,代理机构在快速预审中心备案,写完初稿以后先提交到快速预审中心审查,审查如果通过再提交到国知局审核,提交到国知局以后再把申请号录入快速预审中心系统,录入以后两个月左右就下证书。
3、快速预审的优势在于:
(1)如果快速预审不通过也不会产生官费,快速预审合格后,发明专利3-6个月,实用新型专利1个月,外观设计专利5-7个工作日审结。目前快速预审属于快的渠道。
(2)如果专利快速预审不合格,不等于专利申请被驳回,申请人仍可根据快速预审意见对技术方案进行改进或对申请文本进行修正后通过正常专利申请流程递交,有利于申请人及时调整创新方向或专利布局策略。
4、申请材料: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申请表;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承诺书;其他相关文献材料。
5、注意事项:申请文件必须为XML格式,应在CPC客户端制作XML格式文件,并导出案卷压缩包。
综上,不论是优先审查还是快速预审都可以大大加快专利的审查周期。但是,对于申请优先审查或快速预审的专利,申请人将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二款的要求对申请文件提出主动修改,这就意味着申请人递交优审和快速预审请求后,将无法再对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同时,答复审查意见的期限都将大大缩短。在实际应用中,申请人可以根据专利申请的不同阶段、特点以及各种方式的优缺点,综合考虑选择适当的加快审查进程的方式。
恒标知产刘经理
优先审查和快速预审
(一)优先审查
1、受理条件
2017年8月1日起,专利局依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供快速审查通道。一般优先审查的适用情形,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专利申请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2、请求办理优先审查所需材料:
(1)《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除《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的情形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2)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
(3)相关证明文件。
3、优先审查周期:
根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十条,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两个月内结案。
4、答复期限:
申请人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两个月,申请人答复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十五日。
5、注意事项:请求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是电子申请。如果专利申请是纸件申请,则应当将纸件申请转成电子申请。此外,对专利申请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全体申请人同意。对于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则没有申请方式的限制,考虑到纸质文件会涉及较长的数据采集和代码化周期,建议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当事人采用电子请求方式以加快案件审查流程。
(二)快速预审
1、通常情况下,进行快速预审备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注册或登记地在保护中心所属行政区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民非组织;
(2)备案主体的主要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属于保护中心的快速预审领域;
(3)申请备案的主体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以及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2、操作流程:
单位在快速预审中心,代理机构在快速预审中心备案,写完初稿以后先提交到快速预审中心审查,审查如果通过再提交到国知局审核,提交到国知局以后再把申请号录入快速预审中心系统,录入以后两个月左右就下证书。
3、快速预审的优势在于:
(1)如果快速预审不通过也不会产生官费,快速预审合格后,发明专利3-6个月,实用新型专利1个月,外观设计专利5-7个工作日审结。目前快速预审属于快的渠道。
(2)如果专利快速预审不合格,不等于专利申请被驳回,申请人仍可根据快速预审意见对技术方案进行改进或对申请文本进行修正后通过正常专利申请流程递交,有利于申请人及时调整创新方向或专利布局策略。
4、申请材料: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