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保函又称还款保函(repayment guarantee)及退款保函,在贸易合同中还可以称为定金保函(down-payment guarantee)。在大额交易中,买方或业主在合约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预先需向供货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执行合同的启动资金,由于该款项是对供货方在履约之前所作的预付,买方为了避免日后由于供货方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无法履行义务,却不退款而无端遭到损失,通常要求供货方在买方预付之前的若干日内通过其银行开出预付保函,由银行作出承诺,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是无法全部履约(不管这种行为是有意的或者是无意造成的),担保行将在收到买方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这笔与预付金额等值的款项,或者相当于合约尚未履行部分相当比例的预付金额,使买方能够顺利的收回所预付的款项。
预付款保函的另一个风险是保函的生效时间先于承包商收到的预付款,承包商在不知情的前提下,业主已经没收预付款保函而承包商未收到预付款。
还有一种可能的风险,就是预付款已经扣还完毕,而预付款保函没有及时撤销,让业主有机可乘,留下没收保函之机。
预付款保函的期限由双方共同商定。
预付款一般逐月按工程进度从工程支付款中扣还,而预付款保函的金额将逐月地相应减少,开具保函时应注意写明。
当承包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清预付款项后,业主就需退还预付款保函。
一般情况保函的金额就是预付款的金额。但对预付款的付款时间和合同交货时间较长而且金额较大的合同,我们在商务谈判中可要求保函的金额为预付款金额加上从预付款支付到买方索偿这段时间的利息,利率买卖双方事先商定。除保函另有声明外,保函担保金额不因合同被部分履行而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