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6世纪尼德兰的安特卫普出现了世界上早的商品交易所时就有资产评估活动。特点:估价对象的种类、估价活动、估价手段方法等带有个别性、偶然性、经验性。
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或者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之后的差额。
收益法是将评估对象的剩余寿命的预期收益,再进行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收益法通常用于企业的整体资产评估和无形资产评估。是国内评估技术型资产的主要方法。出发点是资产价值所产生的的效益决定,不考虑成本。
收益法前提条件是:
1、能够确定和量化未来的获利能力、净资产或净现金流量。
2、合理的折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