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审查 获得LA安全标志认证的企业,安标中心须每一年对企业做1年监督审查,审查内容通认证内容,同时企业须配合安标中心认可的检测机构的不定期的产品检测。
现场评审人员按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抽样有关要求抽封样品,填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抽样单,申请单位应于封样之日起5日内将抽封的样品寄往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委托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企业要怎么办理LA劳安认证呢? 1、具有所在国的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资质等); 2、所制造的产品应符合现行有效的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3、必须满足生产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生产场所、设备、检测、管理等); 4、必须满足生产所必须具备的人资条件(操作人员、技术人员、检测认识、管理人员等); 5、生产产品所必须具备的相关技术性、控制性、性资料; 6、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产品安全防护性能保障体系; 7、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8、国内代理商、进口商及其他单位; 9、具有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10、有与产品制造商签订的有效合法的委托协议或长期稳定的供货合同; 11、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12、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及健全的管理体系; 13、销售人员必须熟悉所销售产品的安全防护性能及使用方法。
废止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中第六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强制安全标志管理,这意味着“劳安认证”由先前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改为企业自主申报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