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厨房的防火要求有哪些
(1)餐厅内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如需增添照明设备以及彩灯一类的装饰灯具。应按规定安装。餐厅内的装饰灯具,如果装饰件是由可燃材料制成的,其灯泡的功率不得超过60W。
(2)餐厅应根据设计用餐的人数摆放餐桌,留出足够的通道;通道及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举行宴会和酒会时,人员不应超出原设计的容量。
(3)如餐厅内需要点蜡烛增加气氛时,必须把蜡烛固定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供应火锅的风味餐厅,必须加强对火炉的管理。液化石油气炉,禁止使用;酒精炉和木炭炉,慎用;使用固体酒精燃料,比较。餐厅服务员在收台时,不应将烟灰、火柴梗卷人台布内。
(4)厨房内易燃气体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易燃气体泄漏时,首先要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5)楼层厨房不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燃气管道应从室外单独引人,不得穿过客房或其他公共区域。
(6)厨房内使用的绞肉机、切菜机等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并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潮。
(7)油炸食品时。锅内的油不要超过2/3,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烧。
(8)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阀门,切断气源、火源和电源后方能离开。
(9)厨房内抽烟罩每日擦洗一次,烟道每半年清洗一次。
(10)厨房内除配置常用的灭火器材外,应配置石棉毯,以便扑灭油锅起火。
消防专用电话
(1)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且宜选择共电式电话总机或对讲通信电话设备。
(2)在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3)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锅炉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它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
(4)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
(5)酒店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
(6)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塞孔。电话塞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
(7)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酒店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消防电气系统竣工消防验收检查内容
1、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系统的接地、管线(耐火等级、喷涂)的安装及其保护状况;
2、检测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状况、安装质量、保护半径及与周围遮挡物的距离等,并按30~50%的比例抽检其报警功能;
3、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保护接地的设置、主备电源的设置及其转换功能,并对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测试;
4、检测消防设备控制柜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手、自动控制及屏面接受消防设备的信号反馈功能;
5、检测火灾应急广播的音响功能,手动选层和自动广播、遥控开启和强行切换等功能;
6、检测消防控制室、各消防设备间及手报按钮处的消防电话通讯功能;对外通话功能;
7、检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及明显标志、室内防火阀及无关管线(禁水)的设置、双回路电源的设置和切换功能;
8、检测电梯的联动迫降功能、消防电梯的使用功能,三(五)方通话是否清晰。
9、检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照度、转换时间和图形符号;
10、检测应急照明的强启和非消防电源的强切。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和着火层的灯光显示功能;
11、检测主备电的发电机自动切换及所有末端切换。
12、CRT是否按规定设置(超50米公共建筑,超高层、超50米高层商业、商住楼)
出口和消防通道
(1)厂区、库区消防通道应畅通,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厂区、库区主要入口处应设置平面示意图。
(2)车间、库房、办公及其他建筑物内各部位出口和疏散标志齐全,应在明显部位设置应急疏散示意图(标识出口、疏散通道及指示、消火栓、灭火器、应急救护用品等)。
(3)出口门应完好无破损,能关闭自如;出口和消防通道禁止堆放物品,保持畅通。生产作业期间出口严禁上锁。
(4)出口严禁堵塞或变相用作其他用途;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有应急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