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火灾应急通道、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的其他内容;
13、查验消防产品有效文件和供货证明。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条件:
1.填报《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
2.经原土建设计单位签证认可的装修平、立、剖面设计图纸, 装修节点详图,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纸;
3.原建筑物平面图,消防设施布置图;
4.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及有关证明;
5.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法定资格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设计自审表》;
6.原建筑消防审核验收意见;
7.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泡沫灭火
泡沫是一种体积较小,表面被液体围成的气泡群,只扑救可燃液体和易燃气体引起的火灾。我国采用的泡沫,有化学泡沫和空气机械泡沫(简称空气泡沫)。
泡沫灭火的主要原理,是由于泡沫比易燃和可燃液体轻,覆盖在着火的液面上,阻挡液体的蒸气进入燃烧区,阻止空气与着火面接触,防止热量向液面传导,并能吸收一定的热量,从而使燃烧停止。
水是常用的灭火剂,应用方便,来源丰富,价格低廉。因此,在火场上获得广泛的应用。
水不能扑救下列物质和设备的火灾;
碱金属发生的火灾,碳化、氢化、金黄色属发生的火灾;硫酸、硝酸、盐酸不宜用强大的水扑救;轻于水不溶于易燃液体(油、重油除外);溶化的铁水、钢水;高压电气装置火灾而又无良好的接地设备或未切断电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