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义: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它是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基础上合并重组而成的。
领域: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食品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认可;
· 产品认证机构认可;
·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可;
· 人员认证机构认可;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机构认可
作用意义
1、表明具备了按相应认可准则开展检测和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
2、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赢得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信任;
3、获得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的承认;
4、有机会参与国际间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双边、多边合作交流;
5、可在认可的范围内使用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志和ILAC国际互认联合标志;
6、列入获准认可机构名录,提高知名度。
它们是当从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与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基础上合并重组然而成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