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油管理
中国石化加油卡还可以帮助企业客户进行“用油管理”,使企业管理者能准确掌握汽车用油情况。例如:企业有两部以上的车辆,可以办理一张主卡和多张附卡,通过主卡对附卡进行管理,分配加油额度、查询每张卡详细交易信息等等,并可以每月得到加油消费明细对账单。加油卡还可设定丰富的限制信息:限车号、限油品、限油站、限地区、限日加油次数等,为用户的车辆加油提供事前管理服务。
办理申领流程
(1) 客户携带上述申办加油卡所需相关材料到任意发卡充值网点,向工作人员申办加油卡。
(2) 发卡充值网点工作人员检查客户携带的材料是否满足要求,如果满足将开户申请单(一式三联)给客户,由客户进行填写。
(3) 客户填写申请单中相关内容,表中有关内容应逐项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清楚,中石化加油卡办理个人记名卡应经本人签字确认,中石油加油卡办理单位卡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确认。办理单位司机卡的用户应将附属司机卡的使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逐一填列。填写完毕,将申请单返还给工作人员。
(4) 工作人员根据客户填写内容及客户相关材料办理开户及售卡手续。
(5) 如果对申办的加油卡设置了交易密码,客户需要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输入卡片的交易密码。
(6) 客户需要对申办的卡片进行充值,可使用现金、银联卡或支票进行充值。
(7) 工作人员将开户申请单中后一份返还给客户,申请单将记录客户申办加油卡的信息及客户账户信息,客户需要妥善保存好开户申请单。
(8) 工作人员将申办加油卡的充值凭返给客户。如果使用现金或银联卡充值,客户可立即使用申办的加油卡在加油站消费。
《办法》提出的实名要求,同时还要求以银行转账方式购卡和充值。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000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万元以上,或办理一次性5000元以上预付卡充值业务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以增加购卡和充值透明度。
《意见》指出,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一经发现,按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予以查处。金融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发行预付卡。《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