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须在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自主版权作品,推进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在全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2.申报企业的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须在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
入库条件
入库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须在园区范围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
入库流程
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1.宣传和统战部(版权局) 委托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进行材料受理
2.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初审通过后提交宣传和统战部 (版权局)宣传和统战部(版权局) 组织评审,
3.确定入库企业名单
4.入库企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发文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