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勘察工作安排问题突出。
重视实物工作轻视调查和测绘;勘察手段大而全,针对性不明显、依据不够准确和充分;无论勘察对象怎样,不加分别,也不论技术手段是否有作用,处理什么问题;勘察工作量盲目增大:包括钻孔深度和数量;物探探测点距、深度;试验内容和数量;图面错乱:立、平、剖不对应;地质概念不足,表达手段不符合地质图标准。
2、要注意动态监测问题。
动态监测工作相对于灾情评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下面就滑坡崩塌实例谈一下,现如今,一般用的是数值计算手段来评价滑坡崩塌稳定性。这一方法得出的结果往往是不正确的,这时,只有拿出一些变形监测资料才能知道上面所叙述的计算结果的是否正确。因此,为了对地质灾害活动作出科学的评价,加强地质灾害的动态监测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工程地质勘察方法:测绘、勘探、岩土测试、长期观测
1. 测绘:将建筑影响范围内的地质现象反映在地形图上。是一种在地面进行的勘察方法。
2. 勘探:是一种查明地下地质情况的勘察方法。可分为:(1)物探(地球物理勘探):根据导电率、磁性、密度以及弹性波在地下不同地层、介质(水、空洞、岩等)中传播速度的不同来划分岩性、地下水位、溶洞分布等等。指导钻探。(2)钻探:与坑(槽)探配合使用3)触探:即是一种勘探手段,又是一种原位测试方法。
3. 原位测试:载荷试验、静力触探试验、标准贯入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旁压试验、现场直接剪切试验。
4. 长期观测。
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有:
1、采掘矿产资源不规范,预留矿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体开裂,继而发生滑坡。
2、开挖边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
3、山区水库与渠道渗漏,增加了浸润和软化作用导致滑坡泥石流发生。
4、其它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载、乱砍乱伐,也是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致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