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不知道到底找哪家收债公司或者律师事务所才好,不管是个人债,朋友债,商务债等等,公司包收回欠款,不成功不收费,全国受理;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调查队伍,我们的优势:1.实力强,拥有多年的债务追收经验,不成功不收费。2.速度快,小单内结案,大单一周内结案。3.成功率高,与媒体和行政部门紧密合作,联合收债。4.安全可靠,正规注册公司,诚信合法,迅捷保密确保债务安全收回。5.服务周到,律师,商帐管理师随时为您提供咨询服务。
一般情况下,收购方与原股东会在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基准日之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基准日之后的债务由新股东(收购方)承担。此种约定,实质上是目标公司将自己的债务转让给了原股东或新股东,是一份债务转让协议。债务转让,需经债权人同意。故,此种约定在没有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效的。虽然此种约定对外无效,但在新老股东以及目标公司之间还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实务中,收购方一般会采取让老股东或第三人担保的方式进行约束。
目前,随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数颜的降低,广大投资人通过兴幼公司来实现资产增值的热情不断高涨。但是,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注册资本在500万以下的公司都有一些注册资本问题。我们办理了大量因出资瑕疵而低价转让股权的问题、虚假出资怎样进行破产的问题等等。所以,在打算进行收购公司时,收购人应该首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其中应该主要查询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情况。在此,收购方需要分清实缴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关系,要弄清该目标公司是否有虚假出资的情形(查清出资是否动理了相关转移手续或者是否进行了有效交付):同时要特别关注公司是否有抽逃资本等情况出现。
收债人应该具备基本的收债礼仪素质。不能因为在生活中很多反面教材的映衬就开始对所有债务人嫉恶如仇,忘了基本的收债礼仪。以诚相待是收债的基本礼仪,收债的重要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