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很多债务关系当中,之所以债务人欠债不还很多情况下并非是资金不允许,更多的是存在使幸心理,耍赖不还。实际上面对这样的债务人,需要的是债权人能够强化自己的内心。而不是抱着乞求的态度来要求对方偿还。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广州讨债公司认为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计欠款。
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讨债律师认为我国《民法通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分期支付股权收购款。即,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付一部分: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再付一部分:剩余部分作为或有债务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