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处对资质申报材料开展审批,对归属于地市级审批标准的资质开展公示公告,公示公告完成后,情况属实的给予审批并报省建管局办理备案。
小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4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总承包,但下列工程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40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0MW以下、泵站总装机容量800KW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6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500米、堤防级别3级以下。
二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70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1000米、堤防级别2级以下。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