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是指服务于建筑物内若干特定的楼层,其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于水平面或与铅垂线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轨道运动的运输设备。也有台阶式,踏步板装在履带上连续运行,俗称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服务于规定楼层的固定式升降设备。垂直升降电梯具有一个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的或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导轨之间。轿厢尺寸与结构形式便于乘客出入或装卸货物。习惯上不论其驱动方式如何,将电梯作为建筑物内垂直交通运输工具的总称。按速度可分低速电梯(4米/秒以下)、快速电梯4~12米/秒)和高速电梯(12米/秒以上)。19世纪中期开始出现液压电梯,仍在低层建筑物上应用。1852年,美国的E.G.奥蒂斯研制出钢丝绳提升的升降机。80年代,驱动装置有进一步改进,如电动机通过蜗杆传动带动缠绕卷筒、采用平衡重等。19世纪末,采用了摩擦轮传动,大大增加电梯的提升高度。
20世纪末电梯采用永磁同步曳引机作为动力。大大缩小了机房占地,并且具有能耗低、节能、提升速度快等优点,极大地助推了房地产向超高层方向发展。
蒂森克虏伯电梯公司研制出新型“多重电梯”可水平垂直运转。
速度
电梯无严格的速度分类,中国习惯上按下述方法分类。
低速梯,常指低于1.00m/s速度的电梯。
中速梯,常指速度在2.00~5.00m/s的电梯。
高速梯,常指速度大于5.00~10.00m/s的电梯。
超高速梯,速度超过10.00m/s的电梯。
随着电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梯速度越来越高,区别高、中、低速电梯的速度限值也在相应地提高。
特别介绍——消防电梯
设置
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以下五种情况应设置消防电梯:
1.高层一类民用公共建筑;
2.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塔式住宅;
3.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4.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其他二类公共建筑;
5.建筑高度超过32米设有电梯的高层建筑;
消防电梯功能
1.消防电梯设有前室。独立的消防电梯前室面积为:居住建筑的前室面积大于4.5平方米;公共建筑和高层厂(库)房建筑的前室面积大于6平方米。当消防电梯前室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为:居住建筑合用前室面积大于6平方米,公共建筑和高层厂(库)房建筑合用前室面积大于10平方米。
2.消防电梯前室安装有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3.消防电梯轿厢内设有专用消防电话。
4.在首层电梯门口的适当位置设有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操作按钮一般用玻璃片保护,并在适当位置设有红色的“消防专用”等字样。
5.当正常电源断电时,非消防电梯内的照明无电,而消防电梯内仍有照明。
6.消防电梯前室设有室内消火栓。
当发生火灾时,受消防控制中心指令或首层消防队员专用操作按钮控制进入消防状态的情况下,应达到:
1.电梯如果正处于上行中,则立即在层停靠,不开门,然后返回首层站,并自动打开电梯门。
2.如果电梯处于下行中,立即关门返回首层站,并自动打开电梯门。
3.如果电梯已在首层,则立即打开电梯门进入消防员专用状态。
4.各楼层的叫梯按钮失去作用,召唤切除。
5.恢复轿厢内指令按钮功能,以便消防队员操作。
6.关门按钮无自保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