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资质延期需要什么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和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2.参保证明、完税证明、财务报表
3.章程,股东会决议(调档件)
4.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加盖统计局章)
5.政务网和社保账号和密码
6.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证、
7.在建项目:施工许可证、项目开发手册
竣工项目:竣工备案表、项目开发手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授予暂定开发资质。
房地产公司一 级资质标准是什么?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 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 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需提交的资料:
1、申办单位或个人向市房产局开发办提交申请报告;
2、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两份);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万元,其中现金400万元); 4、企业合同、章程;
4、企业负责人任命书或董事会决议任职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有土地十五亩以上且计划有项目,并提交项目用地证明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原件核对)、规划资料;
6、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财务管理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初级以上职称);
7、办公场所证明;
8、工商局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公司名称必须冠以房地产开发字样);
9、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交原件核对)。
注: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含独资、合资、合作),在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暂定资质证书时,另需提交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文件和证书复印件、外方投资者企业法人证明、投资者身份证明、企业章程、协议或合同,并按实际已到位资金核定开发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