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证明也就是大家俗称的工作证明,一般是日常生活中如资格考试、出国留学等情况下可能用到的一种证明文书,往往需要公司出具并且盖上公章。那么大家知道员工在职证明是怎样的吗?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有些员工就会凭这份在职证明把公司告上法院,主张剩下公司未支付的工资。 法院受理案件后,经与双方沟通了解,告知公司,没有其他证据否认自己盖章的离职证明的合法性,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公司盖章的离职证明是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的。 公司单纯出于好意,违背事实开具证明,事后只能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 不过考虑到员工的不当行为,法官多次进行调解,促使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算是帮公司减少了一部分损失。
在职证明书需要有公司抬头信笺纸打印,加盖公司红章,可以是人事部的部门章,也可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公司抬头纸或手写证明则需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峻。 在职证明需任职6个月以上,如不足6个月,需补上前一职务的6个月以上的在职证明,调任期需在3个月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