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给排水与污水处理工程是园林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必须满足人们对水量、水质和水压的要求。水在使用过程中会受到污染,而完善的给排水工程及污水处理工程对园林建设及环境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选择给水水源时,首先应满足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防护的要求。理想的是在风景区附近直接从就近的城市给水管网系统接入,如附近无给水管网则先优先选用地下水,其次才考虑使用河、湖、水库的水。
在我国,园林绿地的排水,主要以采取地表及明沟排水为宜,局部地段也可用采用暗道排水以作为辅助手段。采用明沟排水应因地制宜,可结合当地地形因势利导。
沉淀处理为一级处理,生物处理为二级处理,在生物处理的基础上,为提高出水质再进行化学处理称为三级处理。目前国内各风景区及风景城市,一般污水通过一、二级处理后基本上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三级处理则用于排放标准要求特别高(如作为景区源一部分时)的水体或污水量不大时,才考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