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填写国际货物托运书,并提供与运输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2、托运人应对所填货物托运书中各项内容和所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托运人所托运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始发、中转和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规定以及有关航空公司的一切运输规章。
4、托运人在托运货物前,必须自行办妥始发地海关、卫生检疫等各项手续。
5、托运人托运鲜活易腐物品、活体动物、贵重物品、危险物品、有时间限制要求及大批量货物时,应事先向货运部门订妥航班、日期、吨位,并按约定的时间在机场收运部门办理托运手续。
门到机场服务:快件到达目的地机场后,当地快件公司及时将有关到货信息告知收货人,清关、提货手续可由收货人自己办理,也可委托快件公司或其他代理公司办理。适用于货物价值较高或目的地海关当局对货物或物品有特殊规定的快件。
门到门服务:发货人需要发货时,打电话给快递公司。快递公司派人到发货人所在地取件,根据不同的目的地进行分拣、整理、核对、制单、报关,利用近的航班,通过航空公司将快件运往世界各地。发件地的快递公司将所发快件的有关信息通告中转站或目的站的快件公司。快件到达中转站或目的地机场后由中转站或目的港的快件公司负责办理清关、提货手续,将快件及时送交收货人手中,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发件地的快递公司。
货物运至目的地后,由航空公司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收货人提货。收货人接到通知后应自行办妥海关手续,并在提货时当场查检货物有无损害,如有损害、短少,应即向承运人、海关或有关部门联系,并作出运输事故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