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何时参加年检?
根据《公司年度检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公司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应当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送报年检材料。
二、年检的内容是什么?
哪些公司将不予通过年检?对不通过的年检公司如何处理?
《公司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对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予通过年检:
(一)公司实收资本未能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额;
(二)公司实收资本虽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额,但与注册资本相差悬殊的;
(三)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登记主管机关对不予通过年检的公司,依照《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行细则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对未按期申报年检的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将如何处罚?
《公司年度检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司无正当理由在3月15日前未报送年检材料的,由登记主管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公司法人或者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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