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企业学习理解高企认定相关政策和认定标准,进一步促进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下面介绍四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申报材料和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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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四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 (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如下要求: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所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收入古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的要求。评价时采用百分制打分,其中:知识产权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企业成长性占20分。四标合计得分须达到70分以上。
上述条件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企业所从事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技术方向,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下简称 《重点领域》)规定的范围:二是具有持续的自主研究开发能力,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三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必须与自身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活动密切相关。符合以上特征并达到相应认定指标的企业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没有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单纯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申请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企业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在线填写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认定办法》规定,注册时间—年以上的企业才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如果注册时间不到一年,则不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三)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南计报告。
(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企业财务报表主要用于评价企业的成长性,必须通过审计。
已经通过年审的企业,可直接提供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需再选择新的中介机构重新进行审计。
(五)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五方面的材料,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依据。企业上报的认定材料必须客观、准确、真实,如发现存在虚假行为,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
成都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奖励政策
成都市
对于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对于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给予5万元奖补。
天府新区
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原则上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
高新区
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锦江区
对上一年度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区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奖补,其中区级一次性奖补15万元;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区给予10万元奖补,其中区级按上年度区级实际经济贡献的100%,给予5万元奖补。对新迁入本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助。
青羊区
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金牛区
对首次通过省科技厅认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再次通过省科技厅认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武侯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给予 20 万元补助。
成华区
经省科技厅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再次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
龙泉驿区
支持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对首次认定通过和新引进的国家 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对非首次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青白江区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新都区
鼓励区内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首次认定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 15 万元补助。对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5 万元补助。
温江区
新获批(含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温江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双流区
对首次认定通过和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对3年后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首次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助。
郫都区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金堂县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大邑县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蒲江县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新津区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补贴,再次认定的给予 5 万元补贴,对认定为成都创造领军企业的,给予一次性 100 万元奖励
都江堰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扶持,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对当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对科技型企业的研发投入,给予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2%,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