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 在客户的需求越来越多,这就需求包装箱有必要进步本身的灵活性,进步自动化程度。供货的灵活性:选用单元组合,将各单元组合在一起供货,如糖块包装机,在 一个一起基础上,组合不一样的单元,三个进料口,四种不一样的折叠包装方法,这样一台机器就可一起包装8~10种不一样的糖块。由多个机械手操作,在一台摄像机的监控下,指挥其动作,按指令以不一样的方法对不一样品种的糖块进行包装,若商品改动了,只需改动摄像机内的程序即可,从而使设备具有超卓的柔性和灵活性。
量的灵活性:既能包装单个商品,也能习气不一样批量商品的包装。唐山华远包装箱厂家
规划的灵活性:木箱整台设备选用单元组成,换用一个或几个单元,即可习气商品的改动。
木包装箱表面应适合透明胶封箱,有些品牌的箱木板,由于表面施胶度较高,容易导致透明胶带难以粘附上去,以至于在装入商品封箱时,胶带容易弹开,从而不能进行有效封箱。通常对于作木板使用的箱木板,应进行胶带测试。你可以取一款粘性适中的透明胶带,贴附在箱木板上,然后撕扯胶带使之与箱木板分离,如果撕开后将箱木板的面层一并撕下,表明此款箱木板适合胶带封箱。如果可轻易分离,且撕开后箱木板表面没有受到破坏,则表明该款箱木板不适合胶带封箱用。
有时候模切后的木板平整度很高,但存放一段时间后木板却出现弯曲。原因在于木板存放环境相对湿度太高或太低,导致木板内水份含量发生变化,从而造成木板弯曲变形。一般对平整度要求特别高的木板,长时间存放时应用保鲜膜密封,使其与外界温湿环境隔绝,从而避免木板受温湿环境变化的影响。
出口木包装箱各种方式的运输包装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性能检验。分别按GB/T 4857 中21 个标准执行。列入国家“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 商品,在出口木包装箱产品质量报验的同时,还须申请商检机构对产品的运输包装进行性能检 验;
出口木包装箱产品装箱资料的编制和装箱要求:
1、出口木包装箱产品装箱资料由供货单位按承包单位规定的种类、份数和编制要求制做, 装箱资料须用塑料袋封装 (资料较多时还应另装入一只木箱) ,然后将其固定放置在产品批次发运箱内。资料过多无法装入出口木包装箱时,可单独装资料箱,并将“资料”字样标记在出口木包装箱的品名规格栏目内;
2、出口木包装箱内每一单位零部件均应系有中、英文书写的标签,标签内容包括:设备名称、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图号、图纸序号、装箱单号等;
3、出口木箱内所装实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应与标签及装箱单记载的内容三者完全一致,捆装、框架、裸装及卷装的包装货物,应将装箱单、箱件清单等资料集中装入资料箱。
4、木包装箱装箱清单、箱件清单制作要求是提交国外业主商务单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内外装运、报关的必备文件,也是设备承包、运输、安装等各有关单位进行设备交接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制作,保证质量,做到单单、单货、单证三项相符,准确无误。
5、木包装箱装箱清单以每包装箱、件为单位制作,用以详细表述某木包装箱所装设备或零部件的详细内容,可以同一品名、规格构件为单位,参照箱件清单的做法制作简化装箱单,木包装箱箱件清单是制造厂每批交货总清单,用以说明该批设备各包装箱件的基本情况。
6、木箱装箱清单、箱件清单务必用打字机以中英文对照方式打印,中文在上,英文在下,不得用手写方式填写;装箱清单、箱件清单由木包装箱专业公司或设备制造厂负责编制。由木包装箱公司或设备制造厂再分包的设备或配套设备,仍由原专业公司、设备制造厂统一编制,装箱清单、箱件清单须按规定的份数分页装订成册,联同各种有关单证,于木包装箱装车发运前七天,以快递方式寄交需方。
出口木包装箱的包装技术要求
1、出口木包装箱须全部采用压边接缝或榫槽接缝全封闭式结构,出口木包装箱必须是经过熏蒸或热处理等除害方式后的原木锯成的木板和方木拼做的,出口木包装箱不仅造价较低,包装牢固,而且防震效果好,是普遍采用的包装方式。
任何情况下,禁止采用花格木箱、纤维板、纸板或类似纸盒的材料作为外包装。出口木包装箱用材必须保证在长途运输中不被损坏。箱板厚度、箱内框架用料及结构,须根据设备的特性和重量设计,确保出口木包装箱强度和装卸。
2、出口木包装箱具体要求及实例如下:
2.1、 出口木包装箱框架固定:箱内衬以木质框架对包装箱进行加固和对设备进行固定,防 止运输过程中设备来回蹿动碰撞或装卸过程中堆码挤压而造成设备损坏。内置实 木框架采用不小于5cm*5cm 的方木,长度根据包装箱尺寸确定。
2.2、出口木包装箱 框架外包木板厚度不得低于10mm,且在底部布置“井”字形的底座以 便于港口装卸过程中穿钢丝绳或叉车装卸。井字底座一定要加强固定,否则在港 口用叉车装卸时极易造成底座脱落。
2.3、出口木包装箱设计须使包装物具备一定的堆码能力,即高度在 2 米以上的货物,能保证堆码两件同类货物;高在2 米以下的货物能保证堆码四至 五件同类货物,出口木包装箱顶部一般须采用平顶形式。
2.4 、出口木包装箱起吊位置的设计:各种方式的包装均须根据货物的长度、重量和重心情况合理设计起吊位置,并标明起吊点。单件重量超过150KG 且在10 吨以下的设备,包装物顶部应设置吊孔,底部必须留有铲孔,以适应不同方式的装卸作业。木箱、木托盘的起吊位置及上部适当位置须根据货物的重量加装相应规格的护角铁板,以增加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