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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大唐高层多层避难间厂家,热忱服务与每一位客户

价格:面议 2024-11-26 04:00:01 591次浏览

该类建筑由于使用人员多、竖向疏散距离长或因人员自身不具备疏散的条件因素,易导致人员的疏散时间长。一座建筑是设置避难层还是避难间,主要根据该建筑的不同高度段内需要避难的人数及其所需避难面积确定。当需要设置避难层时,除火灾危险性小的设备用房外,该避难层不能用于其他使用功能。

从首层到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大于50m,以便对火灾时不能经楼梯疏散而要停留在避难层的人员可采用消防云梯车进行救援。此外,根据普通人爬楼梯的体力消耗情况,结合各种机电设备及管道等的布置和使用管理要求,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以不大于50m较为适宜。50m的救援高度主要是考虑了目前国内主战举高消防车,如50m高云梯车的操作要求。

公共部位消防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走道、电梯厅、防烟前室、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接入室内消火栓系统;

楼梯间、防烟前室(合用前室)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走道和出口处应设疏散指示标志;

除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外,还应设消防卷盘(消防水带)。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2 通向避难层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3 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人/m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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