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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2年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条件及工作要求

价格:面议 2022-05-26 02:31:05 47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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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传统优势产业重点领域。

2.工程研究中心现有条件满足规定基本要求。研究中心研发设备、研发场所、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指标应达到《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标准。

3.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申请单位应拥有组建运行两年以上的工程研究中心,有规范的工程研究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工作要求

1.请广泛发动辖区内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指导申报单位编写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

2.请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出具初步核查意见正式行文报送我委。

3.请于202271日(周五)前将相关资料文件(正式行文、2022年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等一式2份)随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光盘1张(PDF格式申报材料,其中运行情况表及附表另附上Excel格式文件)报送我委(龙奥大厦E804),我委将择优认定。

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运 行管理,依据《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山东省科学技术 进步条例》《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结 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市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认定、运行 评价和监督管理等行为。 市工程研究中心是市发展改革委根据现代经济体系建设的 战略需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服务国家和 省市重大战略任务、支撑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为目 标,由研究开发能力和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 企事业单位设立的科研创新平台或共同设立的创新联合体。市工 程研究中心是济南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市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宗旨:

(一)坚持目标导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着眼加快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建设面向行业开放服务的创新 平台,搭建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之间的桥梁,为实验室技术熟化、 工程化放大和可靠性验证等提供基础条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 力和转化效率。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瞄准国 家和省市战略任务、重点工程中的技术难题,以及产业链、供应 链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等瓶颈 制约,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撑能力。

(三)坚持结果导向,探索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 制。围绕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效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 探索建立知识、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 决定报酬的机制,激发科技人员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 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 市工程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

(一)面向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重点产业、 重大项目实际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实验研究。

(二)以市场为导向,分析研判产业发展态势及需求,开展 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和系统集成,研制重大 装备样机及其关键部件。

(三)实行开放式服务,承接各类主体委托的科研开发及工 程化研究任务,为行业提供技术开发及成果工程化的试验、验证 环境。推动技术转移和扩散,持续不断地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 的先进技术、工艺及装备。

(四)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为行业提供工程技术验证和咨询服务,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五)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科研人才,培养专业化技术人才, 探索人才激励机制,搭建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与管理人才库。

(六)为培育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做好储备。

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总体布 局,组织开展市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认定、评价等工作。各区 县发展改革部门是市工程研究中心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 市工程研究中心的推荐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报认定

第六条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发展需求, 研究提出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重点支持领域,发布年度申报通 知。

第七条 市工程研究中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地位和竞争优 势。依托单位或牵头单位应当是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参与 单位与其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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