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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电回收厂家,专业人员为您解答

价格:面议 2024-04-29 04:00:01 236次浏览

废旧家电回收技术需要提高

废旧家电无害处理的技术水平,终决定了能否真正做到提高资源的再利用率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当前我国废旧家电回收技术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废旧电器回收加工中,技术含量不高、自动化程度不高、以简单的工艺为主。较为通用的处理办法是局部拆卸废旧产品,再对拆分的零件进行分类利用,大部分的拆解工作主要靠人工利用一些辅助的工具设备完成,加之拆解设备手段有限,效率低,性差。

第二.由于回收技术标准尚未完善和建立,所以很多可以循环利用的废物没有得到充分回收和利用。一些不易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的丢弃现象严重,资源的回收多为工艺简单的材料回收,如铜、钢铁、玻璃、塑料等。并且一部分对环境有害但工艺较复杂的材料却没有回收,如氟利昂、含铅玻璃等。

建立废旧家电回收体系的必要性

1) 废旧家电的收集。

可由家电消费者送至回收站或利废企业,也可由回收站或利废企业上门收集,此外,也可建立专门的收集队伍上门收集。

① 构建便民利民回收体系,回收企业采用连锁经营方式发展直营或加盟回收站点,设置社区智能回收箱,

② 探索发展“互联网+回收”新型回收模式。通过搭建微信公众平台、APP等线上工具,完善废旧家电前端回收体系平台建设

③ 鼓励后端拆解企业自建回收平台和站点,推行规范化经营管理,形成“自营站点回收与供应商回收相结合”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

2)回收站到之后的运输主体。回收站到利废企业的运输宜由利废企业负责,利废企业到家电生产者的运输宜由家电生产者负责,这是基于全通的原料采购由原料采购商负责。

3)废旧家电收集与回收利用费的承担主体。这里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可以基于垃圾产生者(家电消费者)负责原则由家电消费者负责,也可以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由家电生产者负责,重要的是全国统一,在家电商品进市时便明确谁负责废旧家电收集与回收利用费。从商品销售模式创新角度,宜鼓励家电生产者(销售商)采用家电使用价值销售模式,废旧家电由家电生产者(销售商)回收。

4)点对点交易、数据记录与监督。利用互联网、区块链技术完善点对点的废旧家电及其回收利用物质的交易,并加强交易数据管理以便于追溯和监督。

5)强化行业监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项目进行审核,同时采取现场检查、视频巡查等方式对拆解企业不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对暴力拆解、缺少主要零部件等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启动整改,并限时报告整改情况;并实施信息公开,公示拆解企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情况、产品审核情况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

6)加强政府公益宣传,提升消费者的环保意识。政府应鼓励各利益相关方通过传统媒体、利用微信、APP、微博、行业官方网站、行业协会网站、行业线上杂志、行业资讯网站开展环保宣传,告知消费者违法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给环境和人体带来的危害,鼓励消费者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主动交投至正规回收点,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回收平台交投给正规回收者,并监督周围的违法行为。

家电类企业如何助力行业走向绿色循环发展?

国内由于消费基数大,产生的废旧家电基数同样庞大。这是一个巨大的经济宝藏,等待挖掘。

在逆向回收中,从生产者角度出发,家电企业确实更具备不少优势。首先,有技术和资金优势,家电企业能更好的处理废旧家电。其次,在拆卸废旧家电时,企业不仅能回收有用材料,还能从中发现产品的不足提升技术。

此外,家电企业建立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不仅能提升品牌社会责任感,还能疏通生产企业回收渠道,有助于促进传统家电厂商转型升级。

虽然在电器回收的环保性方面,国家已经推出了相应的法令法规,但家电厂商不往往只负责家电的生产、制造、销售——家电企业参与回收体系建设还在路上。后者,不仅能够有利于培育完整内需体系,还能够解决废旧家电后的“归属”问题,通过回收服务增加消费者对企业的好感和信任度。

上门回收家用电器一般包括:洗衣机、旧电视、冰箱等,对这一系列的家用电器回收时必须检查以下几点;从要求,环保、卫生要求,适用要求等基本方面对使用过的家用电器进行检查。品质达标者为旧货,可以再行销售给他人使用。品质不达标者为废品,不可以再行销售给他人使用。所以在检查过程中要及为细心。1、旧家用电器品质要求;旧家用电器应符合1规定的要求。其中,音频、视频类旧家用电器应符合G规定的要求。2、旧家用电器的要求;在明显部位张贴统一标识的旧家用电器,使用期为二年(买卖双方另有协议除外);没有在明显部位张贴统一标识的旧家用电器,使用期为十年。3、旧家用电器的环保、卫生要求;整机应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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