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注意事项:
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反国家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的;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公众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报告(企业应连续三年年检合格);
2、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3、企业章程;
4、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5、验资报告;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
①任职文件
②职称证件
③身份证明
④来源证明
⑤聘用合同;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
①职称证件
②来源证明
③聘用合同
④身份证明;
8、近三年企业统计和财务报表;
9、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10、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11、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评估资料;
1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申请工程设计资质升级的流程
1、申请资质升级的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其中,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由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建设主管部门。
3、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
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由建设主管部门送有关部门审核,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建设主管部门。
资质变更提交材料: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办理资质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4.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