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表1份,需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涉及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资质的还需要省专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存复印件);
(四)各级生产责任制、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生产规章制度
《生产许可证条例》是为了严格规范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条例。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9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7月18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次修订。根据2014年7月29日《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3] 共计2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签发的行政法令、授权有关部门发布的行政命令或下发的行政操作性文件。
办理生产许可证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根据现在国家对于建筑施工的相关要求,想要顺利施工就少不了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再者近来国家对于生产这块的关注也处于白热化状态。近找法网小编经常收到大家的疑问,说建筑生产许可证到底在哪里办理呢?经过找法网小编的大力搜索,对于建筑生产许可证的办理部门总结如下,期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招标需求
根据住建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筑企业要参与工程招标,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
2.工程备案
建设项目备案所需材料:工程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生产能力考核证书,技术措施计划书,生产许可证,类C人员证书等。
3.资质升级
建筑企业升级资质时,需要使用生产许可证。此外,成功升级资质后,必须重新核实生产许可证。
4.接受检查
建筑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的时候,有时会遇到一些机构进行项目检查,可能会对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