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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机械设备外观设计制作,真诚服务

价格:面议 2024-11-26 10:33:01 706次浏览

外观设计是就产品的外表所做出的设计。所谓产品,就是人工制造出来的一切物品。美国有一个案例曾依据字典的定义说:“产品是指人的双手利用原材料制成的任何物品,不论该物品是直接用手制成的,还是使用机器制成的。”产品实际上涵盖了除自然物之外的一切物品。

外观设计专利(Industrial Design)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2)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3)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4)必须富有美感。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条中规定:“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观所作的设计;

(2)是指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的设计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的设计;

(3)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4)必须富有美感。

具有识别性的立体外观设计虽然得不到商标法的保护,但可以得到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根据1993 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5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相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的行为,属于法律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的“商品装潢”即含有商品(产品)外观设计的内容,包括平面的和立体的外观设计。对此可以做出进一步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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