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以下简称《规范》)要求清掏周期为3~12个月,实际设计中多取3~9个月,而酸性发酵阶段的酸性发酵期为3个月,酸性减退期为5个月左右。实践证明:清掏周期的取定,应兼顾污水处理效果、建设造价、管理三个方面因素清掏周期一般不宜少于12 个月。
二池的有效容积 应根据使用人数、粪便贮存发酵达到无害化所需的时间决定,一般要求、第二池的有效容积应保证粪便在其中能存留30天时间,在第三池存留30天。每人每天的粪尿排泄量约为1.5L,节水型便器的冲洗水量可按每天2.OL计算,所以、二池容积的计算量不能少于3.5L。第三池容积的大小视用周期而定,一般不小于和第二池之和。如果是水冲式的户厕则贮粪池容积可适当放大。
第二池 起进一步发酵、沉淀作用,与池相比,第二池的粪皮和粪渣的数量减少,因此发酵分解的程度较低,由于没有新粪便的进入,粪液处于比较静止状态,这有利于漂浮在粪池中的虫卵继续下沉。 第三池 主要起储存粪液的作用。经前二格处理的粪液进入第三池,基本上已经不含寄生虫卵和病原微生物,达到了粪便无害化要求,可以供农田直接施肥。
一池 主要截留含虫卵较多的粪便,粪便经发酵分解,松散的粪块因发酵膨胀而浮升,比重大的下沉,因而形成上浮的粪皮、中层的粪液和下沉的粪渣。利用寄生虫的比重大于粪尿混合液的原理使其自然沉降于化粪池底部。利用粪液的浸泡和翻动化解粪块使其液化并截留粪渣于池底。厌氧发酵:化粪池的密闭厌氧环境,可以分解蛋白性有机物,并产生氨等物质,这些物质具有杀灭寄生虫卵及病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