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机是指在固定的航线上定期航行的航班,即有固定始发站、目的站和途经站的飞机。班机的航线基本固定,定期开航,收、发货人可以确切地掌握起运和到达时间,保证货物迅速地运达目的地,对运送鲜活、易腐的货物以及贵重货物非常有利。
专人派送:这种方式是指发件的快递公司指派专人携带快件在短的时间内,采用快捷的交通方式,将快件送交到收货人手中。
门到门服务是方便、快捷,使用普遍的方式;门到机场的服务,简化了发件人的手续,但需要收货人安排清关、提货手续;专人派送服务是一种特殊服务,费用较高,使用较少。
航空运单是指一种运输合同,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一份重要的货物单据。它有别于海运提单,不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物权证明,因此,是不可预付的单据。其性质和作用主要有:承运合同;货物收据;运费单帐;报关单据;保险证书;承运人内部业务的依据等。在发货人或其代理和承运人或其代理履行签署手续并署名日期后,运单即开始生效。当货物送交给运单上所记载的收货人之后,运单效力即告中止,即承运人完成了全程运输责任。
托运人要求包用飞机运输货物,应填交包机申请书,经承运人同意接受并签订包机运输协议书后,航空包机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均应遵守民航主管机关有关包机运输的规定。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当根据保证运输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飞机等条件包装。凡不符合上述包装要求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件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