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的起源“公共关系”一词的首次出现是在1807年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的国会演说。根据爱德华·伯尼斯(EdwardBernays)定义,公共关系是一项管理功能,制定政策及程序来获得公众的谅解和接纳。
自从公共关系诞生以来,人们给其下一个准确定义的努力就没有停止过。由于每个人的认识角度不同,对公共关系内涵的理解也各异,于是就形成了许许多多的公共关系定义。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的公共关系学者莱克斯·哈洛(RexHarlow)博士就搜集到472个公共关系的定义;还有人说,公共关系的定义已有上千条之多。于是有人不无幽默地说有多少公共关系学者,便有多少种公共关系的定义。
新闻公关的核心在于传播。传播目的在于张扬企业良性信息、提高企业知名度,后达到促进产品销售或塑造企业品牌的目的。出色的新闻公关有三个层面的应用:思维创新、品牌传播与事件营销。不同层面的新闻公关应用会有不同的效果。
这一类定义强调公共关系是组织一种特定的传播管理行为和职能,认为公共关系离不开传播沟通,我国公共关系学者廖为建就持此种观点。其定义是:公共关系是一个组织与其相关公众之间的传播管理。
在国外,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不在少数。在美国的大学中,公共关系专业往往设在新闻传播学院内。
广泛性
公共关系的广泛性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公共关系存在于主体的任何行为和过程中,即公共关系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贯穿于主体的整个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另一层意思指的是其公众的广泛性。因为公共关系的对象可以是任何个人、群体和组织,既可以是已经与主体发生关系的任何公众,也可以是将要或有可能发生关系的任何暂时无关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