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布光的基本投射方法
舞台布光的基本投射方法,可概括为面光三种投射方法、耳光两种投射方法。
一、面光投射的三种方法是垂直投射、交叉投射、重点投射。
垂直投射布光均匀,常用此法铺底光。并可消灭台口两角处布光的死角。交叉投射可加强台中心的亮度,演员受光面相对比垂直投射大,并便于往纵深投射而不会在浅舞台上把演员的影子投至天幕或画幕上。重点投射可加强某一演区(台左或台右)的照度。以上三种投射方法是以投射某一个光区为计算单元。有几个光区,就要组织相对应的灯具投射,如果各光区还需不同的光色,用灯还要更多。因此,光区的数目及光色的使用必须整体权衡这种关系。面光的投射角度以和台板形成45度夹角为宜。
二、外耳光及包厢光的布光方法。
外耳光投光开口处应容纳水平方向排列两个以上灯具。靠台口内的灯应投向后演区,靠台口外的灯应投向前演区。上层的灯具应投向台口以内,下层的灯具应投向台口附近。包厢光应该交叉投射。无论是外耳光还是包厢光都应该尽量躲避光线投射在台框和边檐幕上。如果面光角度过大时,会使演员的造型难看。形成长鼻影、高颧骨及黑眼窝。外耳光及包厢光可以帮助改善演员的造型,补充低角度光的不足。
三、各顶排光与面光衔接,照明演员。
如图所示:各顶排灯与面光衔接时,应以距台板1.75米以上,不能只看台板上光接匀即可,否则会使两排灯光衔接处演员面部无光。一般是面光投景区,顶排灯投第二景区,以此类推。
四、侧光的投射方法。
侧光可以加强人物及立体布景的立体感。可从侧光天桥、吊笼、流动等灯位投射,一般应以一侧较强光做为主光。而另一侧较弱光做为辅助光。两侧不宜均等对待。
五、天幕光的投射方法。
平天幕可用天。地排泛光灯投射,天地排应分为数组光色满足艺术需要。过去常用地排幻灯投射幻觉布景而不用地排灯。近来采用塑料天幕,投射布景的幻灯改为背投,可去掉天幕下的挡灯景片,效果较前者好。
采用圆天幕时,可使两侧观众看到宽阔的天空。天幕照明常在舞台中部设一道天幕灯吊杆。用泛光灯投射天幕,并用该吊杆前的顶排灯吊杆两端安装的泛光灯投射两侧天幕,使天幕光线均匀衔接。并采用圆天幕内安装的吊桥上聚光灯投射演区侧光。解决天桥侧光被天桥遮挡不能投射的麻烦。
舞台上光的转换和流动
光的运动是指舞台上光的转换和流动。它是舞台灯光中活跃,有表现力的造型要素。使舞台灯光由静态造型变为动态造型,赋予舞台灯光活力。光的运动是戏剧艺术本质和特性的要求。戏剧艺术的基本表现手段是戏剧动作。
劳森说:“流动性是戏剧动作的一个重要特征”。
阿庇亚认为“那种能给舞台空间带来变化和这种运动节律的光是舞台上的灵魂”。他主张“整个演出形象就是织在时间上的图画”。
斯沃博达认为:戏剧就意味着变化和运动。他主张“活动与光的戏剧”。
上述几位大师的言论,均要求以运动的光来适应流动的戏剧动作。光的运动扩充了舞台灯光的功能:引导观众视线。烘托流动的戏剧动作和人物情感。光随情变﹒渲染流动的舞台气氛和画面、转换时空、增强戏剧演出节律,推波助澜。
在我国戏剧舞台上,许多的演出剧目,均在光的运动方面,做了精心的设计和运用。例如: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演出的《蔡文姬》、上海戏剧学院演出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央戏剧学院演出的《桑树坪纪事》。中央歌剧院演出的《蝴蝶夫人》等。
光的运动具有四维性,是在三度舞台空间中创造流动的舞台气氛和画面。在空间方面:有区域、形状。方位等变化。在时间方面:有快。慢、断、连等节奏变换。(在灯光操作管理上分为切光、突明突暗。渐明渐暗等)。光的运动又具有可控性,它是通过灯光人员,依据灯光管理表,操作灯光控制设备来体现的,故应精心制定灯光管理表,熟悉控制设备的性能,认真操作。
光的运动,包含着六种灯光造型要素的变化和流动:光强的明暗起伏。光色的转化、光位的移动、光区的变换、光影的隐现、光束的闪动等。在舞台演出中,有时需单一要素的运用,而有时则是多种运动方式同时进行,共同阐释光的语言。
光的运动是由戏剧的特性决定的。而运动的核心在于节奏,戏剧动作和绘画不同,需要在时间和空间中同时展开。因而,凝固不动的灯光是和戏剧艺术不相协调的。灯光艺术虽在舞台美术诸行当中起步较晚,但在戏剧演出中很早就主动运用日光的运动来烘托剧情,据说在古希腊露天剧场中就已经成熟运用。宇宙间所发生的一切事物的变化和过程都称为运动。戏剧的动作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运动。戏剧中光的运动也应是有秩序、有规律的运动,因而这种运动的核心在于节奏。节奏一词出于希腊文,原意是流动,指音乐中交替出现的有规律的强弱、长短现象。广义的应指艺术作品中个要素的有序组合。只有各个要素有规律的组合,要素本身才有意义。
1.光运动的决定因素
光运动的决定因素是戏剧的行动(包括动作、语言、心理等综合体)。戏剧的行动是剧情向前推进的决定因素。因而,戏剧灯光运动的依据也应是戏剧的行动本身。
戏剧的种类是多样的。在表达方式上选择的侧重点不一样。话剧侧重于语言的犀利,舞剧侧重于动作的完美,歌剧侧重于歌唱的含情,杂技侧重于表演的技巧,音乐剧侧重于乐曲的淋漓,戏曲则侧重于唱念做打……因而,戏剧灯光对待不同剧种应有所区别,这些不同的语汇可能就是我们应用的依据,或言语、或动作、或歌唱、或音乐。他们都是情感外化的形式和载体,也就间接的成了我们灯光运动的依据。不管是任何一种戏剧形式,都很少有的单一形式呈现在观众面前,都或多或少地携手其他形式。试想舞剧中如果没有音乐,音乐剧中不要任何动作会是何种状况?因而,灯光运动的依据也应以一种形式为主。兼顾其它形式,使艺术作品显得更加统一和完整。
2.运动中的协调和对比
众所周知,色彩中的协调和对比是色彩的价值所在。同样道理,处理好灯光在运动过程中和其它戏剧元素的协调和对比关系,也是灯光艺术限度的发挥其功用的关键所在。没有运动的统一灯光则和其它元素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灯光就成了戏剧的敌人;而没有对比,运动也会显得索然寡味,如同嚼蜡。
所谓对比即两种或两种以上事物的相互比较。没有差异就无所谓对比。综观绘画史,从原始的色彩结构到19世纪末的印象派,从中国的重彩设色到日本的浮士绘,直至现代的蒙得里安、毕加索、米罗等的绘画,无不是利用色彩的对比取得神奇的艺术效果的。具体到戏剧灯光。运用对比主要是运用辨证的思维方式来对待光的运动,在中国画中讲的“计白当黑”传统哲学中讲的“以柔克刚”。“以静制动”、“物极必友”等道理同样适用于舞台灯光。要表现一个人的孤独,满台黑似乎比满台亮还能说明空间之大人物之小。当运动的速度达到极至时。静止或接近静止的状态似乎是更恰当的处理等等,这些我们可暂时借用色彩学上的名词,称其为同时对比(反衬)。当然,我们经常用到另外一种对比的方式,是在一定程度上利用视觉的生理特性造成的对比。对比的方式多种多样,它将像戏剧本身一样,有着永无止境的探索历程。
灯光这八个基本要素,是每个灯光设计师必须使用的基本手段。只是不同的设计师会根据自己的个性或戏剧特点灵活取舍。也正是因为这些无数的可变性,使舞台上呈现出千姿百态的灯光效果。舞台灯光在舞台演出过程中,重要的是要给演员和景物进行照明和造型,塑造人物的形象和景物形象。详细研究要素特性,准确选取恰当语汇,不断发掘要素潜在功能,将是每位灯光设计师不断努力的目标,也是我们必须深刻研究的课题。
近几年演出市场呈上升态势,临时搭建各种舞台更是司空见惯。在搭建舞台的同时我们需要考虑到舞台搭建的环境、考虑到光照问题、观众的观看角度、舞台的层次稳固性、上下舞台的通道和数量、人流管理、天气因素等很多细节的问题。
由于舞台搭建是一个小众产业,很多舞台搭建人员由于经验不足导致搭建好的舞台有的不符合主办方的要求,不得已返工不说,还劳心费力耗财,更甚至导致事故的发生。不少人感慨:在声效、灯光、视觉越来越精益求精的当下,舞美行业却存在入行门槛低、外行扎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