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油是指那些从原油中提纯出来的或者是合成的,经过使用而被物理或者化学杂质污染的油。简单说,废油如其名,就是那些源于石油或者合成油,已经被使用过的油。在通常使用期间,杂质如灰尘、金属屑、水或者化学物质可能和油混在一起。已被用做润滑油,液压机液体,传热液体,浮力液体和其它类似目的的油都可以认为是废油。
废矿物油的分类及标签要求:
1、 废矿物油分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执行,按行业来源分类如下:
—原油和天然气开采;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涂料、油墨、颜料及相关产品制造;
—专用化学品制造;
—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
—非特定行业。
2、 应在废矿物油包装容器的适当位置粘贴废矿物油标签,标签应清晰易读,不应人为遮盖或污染。
3、废柴油、废煤油、废汽油、废分散油、废松香油等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0℃的废矿
物油,应标明“易燃”。
废矿物油的再生利用宜采用沉降、过滤、蒸馏、精制和催化裂解工艺,可根据废矿
物油的污染程度和再生产品质量要求进行工艺选择。
废矿物油再生利用产品应进行主要指标的检测,确保再生产品质量。
废矿物油进行焚烧处置,鼓励进行热能综合利用。
无法再生利用或焚烧处置的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焚烧残余物应进行处置。
原油和天然气开采
1 含油率大于5%的含油污泥、油泥沙应进行再生利用。
2 油泥沙经油沙分离后含油率应小于2%。
3 含油岩屑经油屑分离后含油率应小于5%,分离后的岩屑宜采用焚烧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