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产权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目前,小区停车位主要有4种:地下产权车位、地下人防车位、地面规划车位、地上临时车位。
拿着买卖合同却没法办理停车位产权登记。由于这块长期存在律空白,购买的停车位通常是以租赁的形式出现。产权没确定下来,产权不清晰明确,导致业主、开发商、物业多方矛盾时有发生。那么怎么确定是否有车位产权?
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有效的,应受到律保护。
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
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但开发商也无权。物权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停车设备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停车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由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安装、拆卸时应有技术和人员在场监护,并做好每日相关的施工日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