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粤车汇旧车回收有限公司

深圳汽车报废操作流程,多年经验值得信赖

价格:面议 2024-10-26 11:00:01 644次浏览

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单位牌照报废车辆需提供:

①车辆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②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③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加盖车主公章)。

注:以上资料准备全部一车一份。

单位名称有变更、单位注销或被吊销的情况:a、行政、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需提供有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变更或撤销文件;b、企业单位需提供工商局的变更、注销或吊销证明(客户可登录深圳工商网站进行查询和打印)。

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指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指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及其翻译文本;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指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交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原《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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