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按照国有关机电产品电气和机械的强制性标准进行项目检查:
(1)检查货物外表标识和警告标记;
(2)检查货物在静止状态下防护装置性,电器部件和机械部件的性;
(3)检验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3. 按照国有关卫生、环境保护的强制性标准进行的卫生、环境保护项目检查:
(1)检查货物卫生状况;
(2)检测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噪声、粉尘含量、辐射以及排放物是否符合标准。
4. 对装运前预检验发现的不符合项目采取技术和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的验。
5. 其他项目的检验可依照同类机电产品检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通关完成后,及时与属地海关的检验检疫部门联系到货物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