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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程履约担保公司,用心服务,放心选择

价格:面议 2024-11-24 01:00:01 747次浏览

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可用于任何项目中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常见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

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业主或买方为避免承包方或供货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履约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

无条件(Unconditional或on Demand)银行保函;

银行见票即付,不需业主提供任何证据。业主在任何时候提出声明,认为承包商违约,而且提出的索赔日期和金额在保函有效期的限额之内, 银行即无条件履行保证,进行支付,承包商不能要求银行止付。当然业主也要承担由此行动引起的争端、仲裁或法律程序裁决的法律后果。

对银行而言,他们愿意承担这种保函,既不承担风险,又不卷入合同双方的争端。

委托人

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委托人的权责是:

(1)在担保人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立即偿还担保人垫付的款项。

(2)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

(3)担保人如果认为需要时,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法律当事人基本相同,一般包括申请人、担保人或开证行(二者处于相同地位)、受益人。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申请人与担保人或开证行之间是契约关系,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以开立保函申请书或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则是以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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