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照明,贵在突出视觉、写实、审美和表现四大要素。经历了多年演变。逐渐发展成今天比较完善和先进的照明系统。演出照明设计是否成功,是以舞台灯光的处理是否得当为标志。舞台灯光是演出空间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情节的发展对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场景进行的视觉环境的灯光设计,并有目的将设计意图以视觉形象的方式再现给观众的艺术创作。应该、系统的考虑人物和情节的空间造型,严谨地遵循造型规律,运用好手段。
如果音响是舞台的灵魂,设计合理的音响加上返音系统会使舞台上的沉浸感非常强,那么灯光就是舞台的外型了。
如何设计出一个时尚惊艳的舞台,很大程度上依赖舞台上的灯光运用。
舞台灯光也叫“舞台照明”,简称“灯光”。舞台美术造型手段之一。运用舞台灯光设备(如照明灯具、幻灯、控制系统等)和技术手段,随着剧情的发展,以光色及其变化显示环境、渲染气氛、突出中心人物,创造舞台空间感、时间感,塑造舞台演出的外部形象,并提供必要的灯光效果(如风、雨、云、水、闪电)等。
舞美设计与制作,不能够生搬硬套,一定需要我们开动脑筋来进行思维脑洞大开,发挥想象,然后设计出时尚或超前的艺术架构,这样做舞美才能够说是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如果大家都在你抄我的我抄你的,没有新意不能根据不同的舞台主题来设计与制作,那么,这样的舞美制作公司是没有前途的,也是不能在市场上越做越强越做越大的。
舞美设计兼有时间艺术和空间艺术的性质,是四维时空交错的艺术,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对物质条件的依赖性。它在艺术创作上属二度创造,具有从属(演员表演)的性质。在演出中它具有多方面的功能:通过人物造型和景物造型塑造人物形象。创造和组织戏剧动作空间。表现动作发生的环境和地点。创造剧情所需的情调和气氛。通过形象的创造帮助演员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和剧本所表现的思想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