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定要以“阶段性”的视角去审视产品
以前工作经验浅的时候,我信奉的原则是“一定要朝着90分去做方案”,回头来看,这个原则很美好,但很不成熟,因为这个原则背后,缺乏产品生命周期意识。
任何事物都有“生”有“死”,在不同时间有不同特点,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一个产品也是有产品生命周期。当前比较主流的产品生命周期分类法是。
验证阶段(快速上线产品,验证产品是否有人用户,是否满足市场需求)
成长阶段(完善核心竞争力,提高用户量和市场份额)
成熟期(提高产品线的运转效率,开源节流)
衰退期(开始转型,寻找新的出路)
当意识到这个周期存在时,你就会发现,不是每一次都要做出90分的方案产品。典型的例子是,验证阶段和成长阶段,在基础功能上的做到60分,核心功能的75分,比基础功能和核心功能上都做到90分,更加合理,因为这既满足了阶段性的目标,又符合实际的资源投入情况。
毕竟做产品的资源永远是稀缺的,不可能有完美的资源投入,只有的资源投入。
产品设计是从制订出新产品设计任务书起到设计出产品样品为止的一系列技术工作。其工作内容是制订产品设计任务书及实施设计任务书中的项目要求(包括产品的性能、结构、规格、型式、材质、内在和外观质量、寿命、可靠性、使用条件、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等)。产品设计应该做到: (1) 设计的产品应是先进的、高质量的,能满足用户使用需求。(2) 使产品的制造者和使用者都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3) 从实际出发,充分注意资源条件及生产、生活水平,作适宜的设计。(4) 注意提高产品的系列化、通用化、标准化水平。其主要种类有:新产品自行设计;外来样品实物测绘仿制;外来图纸设计;老产品的改进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的设计,又隐含着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事实上,运用形状、图案、色彩对产品的外表进行装饰或设计,必然会为产品带来一定的美感。当然,对于外观设计中美感的要求不能定得太高。在美国1930年的一个案例中,申请人就一件混凝土搅拌器的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请,专利局以缺乏装饰性美感为由,驳回了申请。法院则推翻了专利局的决定,指出“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中美感和装饰性的要求,不能定义为在美术品或艺术品中所见的美和装饰性。”法院认为,外观设计专利法的目的是鼓励人们尽可能消除许多机器或机械装置上不雅观和令人厌恶的特征。
设计者通过绘制草图会发现各部分的形状、尺寸、比例等方面的矛盾。为了加强或改进某一方面,可能会削弱或恶化另一方面。这时必须权衡轻重,进行协调,以达到综合效果。草图经反复修改认为初步满意后,便可绘制初步总图和估算造价。初步总图严格按比例绘制,选取足够的视图和切面图。 初步总图绘制后,需要请对该类机械有经验的设计、制造和使用人员以及用户或委托设计单位的代表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果如认为设计不适用(如重量、体积太大,造价太高,对结构的可靠性有怀疑等),则须重新进行运动设计,甚至改用别的工作原理和基本结构型式。多数情况是对设计采取某些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