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1 一级资质标准
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 万元以上。
1.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 类中的1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2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2 项;
(2)单项合同额1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3项;
(3)单项合同额1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 项。
2 二级资质标准
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 万元以上。
2.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4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 项。
3 承包工程范围
3.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3.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 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 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注:
1.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
2.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防微振、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系统、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纯化系统、特种气体系统、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
3.电子系统工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