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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楼书海报设计公司,累积多年从业经验

价格:面议 2024-06-13 05:00:01 1422次浏览

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1)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要资格证明。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5)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明;出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

(6)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

(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

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依照《广告法》有关条款处罚,《广告法》无具体处罚条款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发布,并可对违法行为人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资产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价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表明出处。

在房地产项目的销售过程中,广告的作用就是“巧传真实”。就是以深具吸引力,说服力及记忆点的广告语,以震撼人心的方式把产品中与消费者相关的部分,即所谓“真实”的东西巧妙地传达给消费者,这个“震撼人心”表现在三个点上,即相关性(Relevance),原创力(Originality),震撼力(Imp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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