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是指对已经建成或部分建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等进行拆除的工程。 按拆除的程度,分为全部拆除和部分拆除(或叫局部拆除)。分类按拆除的标的物分,有民用建筑的拆除、工业厂房的拆除、地基基础的拆除。机械设备的拆除、工业管道的拆除、电气线路的拆除、施工设施的拆除等按拆下来的建筑构件和材料的利用程度不同,分为毁坏性拆除和拆卸;按拆除建筑物和拆除物的空间位置不同,又有地上拆除和地下拆除之分。
房屋拆除施工准备(1)、乙方项目负责人在签订合同后,立即办理相关的手续,并列出乙方全部人员名单报送甲方备录。(2)、乙方项目负责人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织人员和机械、机具、拆除施工工具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后,陪同甲方负责人熟悉施工现场,配合甲方切断水、电、气、暖通信线路等,并安排工人临时住宿就绪。
建设单位或建筑拆除两层,两层以上的建筑物或者建筑的高度在五米以上的,应持以下文件的项目,当地人民政府以上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的位置监督程序:资格证书1,拆迁承包企业; 2,房屋建造合同的拆迁; 3,准拆除建筑物结构,面积,高度,层数,周边环境的描述和示意图; 4,拆除工程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5,施工监督部门发出拆迁承包企业资格证书的主要负责人; 6,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员和作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拆迁;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合同拆迁7家企业的施工现场人员的拆解。
建设单位在房屋拆迁之前,应当在县级文件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拆迁工程施工许可证,获得房屋拆迁施工许可证,才可以拆迁项目的活动:1,是房屋建筑结构,面积,高度,层数,地下管线,周围环境的描述和示意图的拆迁; 2,拆迁拆除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它与保障措施拆除施工要求符合,提供3个拆迁承包商监管文件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其他文件,法规,和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法规的规定,在验收范围内的合同施工,拆拆承包企业资质15个工作日的日期,除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或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以满足的条件拆除,房屋拆除之前要获得许可发行建筑工程房屋拆迁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