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和天然气开采
1 含油率大于5%的含油污泥、油泥沙应进行再生利用。
2 油泥沙经油沙分离后含油率应小于2%。
3 含油岩屑经油屑分离后含油率应小于5%,分离后的岩屑宜采用焚烧处置。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1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产生的含油浮渣、含油污泥、油渣及其他含油沉积物等应进行资源回收利用。
2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废矿物油再生利用产生的含油(油脂)白土宜使用蒸汽提取或焙烧分馏处理。经过焙烧分馏处理后,白土及锅炉灰经鉴别后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可用作建筑材料。
3、 机械切削、珩磨、研磨、打磨等过程中产生的含油金属屑宜进行油屑分离处理,分离后
的废矿物油宜进行循环使用。
废矿物油经过科学合理的精炼工艺技术,是可以重新得到再生,获得与原油炼制品质相当的基础油,是对矿物油紧缺资源的有效补充。废矿物油可以生产润滑油基础油,润滑油基础油根据其不同类别生产成品润滑油,再生利用价值很高。将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对于缓解我国资源紧缺的局面、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北美和欧洲对回收的废油严格分类,通常废油回收车装有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等不同油箱,以避免相互污染,减小处置利用难度。而在我国,废油回收还相当原始,没有分类意识,不但油品类别不区分,污染物及杂物都混杂其中,给废油再生利用增加很大难度。
在政策法规方面,美国制订了相对完善的法规和政策,对废油回收、存储、运输、处置都有严格规定。美国联邦主要的与废油相关的法令有《资源节约与回收法-废油管理标准》、《有毒物控制法》、《清洁空气法-危险性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