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信号灯的附属金属结构件、标准紧固件应用不锈钢制造,以符合GB14887-2006的相关规定。一体化信号灯,不允许采用包箍或支架连接,以保证美观。
交通信号灯外形应与南京市现使用的信号灯外形基本一致。外观:信号灯外壳、色片及密封圈表面应平滑,无缺料、无开裂、无银丝、无明显变形和毛刺等缺陷。
道路交通信号灯的各项技术指标(如:防护等级、温度、高低温、振动、电气性能等)需经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道路交通信号灯必须符合GB14887-2003《道路交通信号灯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的要求。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是近2年内送检且在有效期内,无有效期或超过建议检测期的视为无效检测报告。
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慢行或警示。《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将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