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食品检验_食品检验工培训考试取证 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证书报考中心隋老师
全国各地均有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班,在信息产业部602计量测试站,每个月都开设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鉴定班,国家《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法律规定食品检验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的政策,如果企业招收未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考核的员工直接上岗,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惩罚。
一、食品检验员报考对象:
主要是从事食品检验员和准备从事食品检验的人员,关乎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产品质量监督相关的人人员;企业主管食品卫生、监督和检验的人员;各类食品和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和教师。
二、食品检验工培训鉴定报考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学员的学历和工作年限来判定报考级别和工种)
1、初级食品检验工证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中级食品检验工证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食品检验工证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食品检验员培训课程内容大纲:
本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大纲要求对食品检验人员的规定编写食品检验的培训内容,选取通用的专用知识对检验员的培训,主要包括了专业检验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检验技术及检验操作技能,食品行业的基本的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包括:1、食品检验概述; 2、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 3、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4、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 5、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6、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7、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 8、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9、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10、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国家标准知识普及。
四、食品检验员鉴定考核:
考核鉴定分为专业技能知识考核理和基本理论知识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和技能两部分均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级别的全国通用的食品检验员资格证书。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输出劳务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
五、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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