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认证-内部审核】 应重点关注:
1、生产过程的控制
2、检验的实施
3、产品的设计与开发
4、顾客接口的环节,如合同的评审及满足情况,与顾客沟通及顾客投诉处理的情况。
不符合报告的事实描述应清楚,与检查表的记录相一致,不符合条款的判断应力求准确,应对不符合原因进行分析,分析应具有针对性,切忌泛泛而谈或表面化。内审中的不符合均应采取纠正措施,措施也应具有针对性,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内审时不要怕发现问题,不要避重就轻,内审就是要发现问题,从中寻找改进的机会。内审完成后应形成《内审报告》。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诞生于上世纪70年代后期,它是从产品质量认证中演变出来的。通过推行ISO9001国际质量标准,可以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为企业步入市场、参与竞争奠定良好的基础。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企业要想进行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就必须对它的特点了如指掌。ISO质量认证具有以下特点:
1、认证的对象是供方的质量体系。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不是该企业的某一产品或服务,而是质量体系本身。当然,质量体系认证必然会涉及到该体系复盖的产品或服务,有的企业申请包括企业各类产品或服务在内的总的质量体系的认证,有的申请只包括某个或部分产品的质量体系认证。尽管涉及产品的范围有大有少,而认证的对象都是供方的质量体系。
2、认证的依据是质量保证标准。进行质量体系认证,往往是供方为了对外提供质量保证的需要,故认证依据是有关质量保证模式标准。为了使质量体系认证能与国际作法达到互认接轨,供方选用ISO9001:2008标准。
3、认证机构是第三方质量体系评价机构。要使供方质量体系认证能有公正性和可信性,认证必须由与被认证单位(供方)在经济上没有利害关系,行政上没有隶属关系的第三方机构来承担。而这个机构除必须拥有经验丰富、训练有素的人员、符合要求的资源和程序外,还必须以其优良的认证实践来赢得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信任,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
4、认证获准的标识是注册和颁发证书。按规定程序申请认证的质量体系,当评定结果判为合格后,由认证机构对认证企业给予注册和发给证书,列入质量体系认证企业名录,并公开发布。获准认证的企业,可在宣传品、展销会和其它促销活动中使用注册标志,但不得将该标志直接用于产品或其包装上,以免与产品认证相混淆。注册标志受法律保护,不得冒用与伪造。
5、认证是企业的自主行为。质量体系认证主要是为了提高企业的质量信誉和扩大销售量,一般是企业自愿,主动地提出申请,是属于企业自主行为。但是不申请认证的企业,往往会受到市场自然形成的不信任压力或贸易壁垒的压力,而迫使企业不得不争取进入认证企业的行列,但这不是认证制度或政府法令的强制作用。
ISO质量体系标准包括ISO9000、10000及14000三种系列。ISO9000标准明确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适用于生产型及服务型企业。ISO10000标准为从事和审核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提供了指导方针。ISO14000标准明确了环境质量管理体系。
ISO/iec指导用于对产品及服务的一致性评估。存在于国家认可要求中的分歧由国际及区域性认可合作组织进行调节。为缩短电讯设施及其它被校对产品的一致性评估过程,制定了相互承认协定(mras),为协定将缩短和减少获得产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时间和成本。
ISO9000认证需要一个同ISO9001或9003相一致的正在运行的质量体系,由注册团体所作的成功且独立的评估。为了维持认证,注册团体需要每6或12个月进行监督评估,每到3年还要进行一次全面再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