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普遍认为:体育(或称为体育运动),是通过有规则的身体运动改造人的“自身自然”的社会实践活动。体育的基本表现形式是人的有规则的身体运动,其基本任务是对人自身的改造,其作用对象是参与者的“自身自然”。[3]
体育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的区分。狭义的体育即身体教育,是通过身体活动,增强体质,传授锻炼身体的知识、技能、技术,培养道德和意志品质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过程。它是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培养发展的人的一个重要方面。[3]
广义的体育即社会文化活动。体育(广义的,亦称体育运动)是指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体质,促进人的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目的的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它是社会总文化的一部分,其发展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制约,也为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服务。体育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根据人生理、心理发展规律,以专门性的身体活动为基本手段,增强体质,发展人体运动能力,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一种有目的、有价值的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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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为了战胜对手,取得优异运动成绩,限度地发挥和提高个人、集体在体格、体能、心理及运动能力等方面的潜力所进行的科学的、系统的训练和竞赛,但必须在公平竞争的情况下完成,如果没有公平竞争,就不是真正的竞技运动。含运动训练和运动竞赛两种形式。特点是:
远在公元前700多年的古希腊时代,就出现了赛跑、投掷、角力等项目,发展至今已有数百种之多。普遍开展的项目有田径、体操、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举重、游泳、自行车、巧固球等。各国、各地区还有自己特殊的民族传统项目,如中华武术,东南亚地区的藤球、卡巴迪等。其发展与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