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软件企业认证办理,山东双软认证流程
双软认证”简而言之:即“软件产品认证”和“软件企业认证”,但是在做“软件产品认证”前要先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和“软件检测”;实质上“双软认证”应当包含四个程序:“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检测”、“软件产品认证”、“软件企业认证”。
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软件企业认定要提交的申报材料有:
(1)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及电子文档(通过"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软件"生成);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报时带原件);
(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上年度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
(6)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如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项目委托开发合同书等其中一种或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书证明材料;
(7)其他可以说明情况的材料。
(8)申报软件企业认定,至少要有一个已登记的软件产品,软件企业与软件产品也可以同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