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海国际塑料橡胶工业展览会
Shanghai International Plastic Rubber Industry Exhibition,2020
时间:2020年11月25-27日
地点:上海光大国际会展中心
【批准单位】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支持单位】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浙江省橡胶工业协会
广州橡胶行业协会
温州市橡胶商会
香港塑胶原料商会
台湾区塑胶制品工业同业公会
台湾区塑胶原料工业同业公会
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台湾区橡胶工业同业公会
中国包装联合会
广东省塑料工业协会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中西部塑料行业联盟
上海塑料行业协会
【主办单位】
上海励纳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展会简介】
欢迎参加“2020上海国际塑料橡胶工业展览会”将于2020年11月25-27日在上海光大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以“打造塑料橡胶上下游产业链商贸交流平台,拓展中国、东南亚、印度及中非市场”为办展宗旨,集中展示塑料原料、制品、机械设备、机床模具、化学品、原材料、轮胎和非轮胎橡胶制品、循环利用等专题展区,更加全面展示橡塑产业上下游产业链的产品和先进技术。展会期间,来自塑料、橡胶、汽车、电子信息及电器、食品饮料、包装印刷、日化用品、医疗医药、化工及原材料、建材、玩具、工业设计、运动与休闲等行业协会及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并带来了各行业专业终端买家。历经多届洗礼,已成为中国面向国内和国外市场的塑料橡胶行业重要经贸盛会之一,也是目前国内同类型展会集聚外贸平台的展会,为参展商搭建了拓展中国华东地区及亚洲地区橡塑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商贸平台。
【日程安排】
报到布展:2020年11月23-24日(9:00-21:00) 开幕时间:2020年11月25日(09:30-10:00)
展览时间:2020年11月25-27日(9:00-17:00) 闭幕时间:2020年11月27日(14:30-21:00)
【高端买家】
汽车:比亚迪、东风汽车\东风日产乘用车、广州汽车工程研究院、广汽丰田、广汽本田、浙江吉利、诺博汽车、泰祥汽车、法雷奥、延锋彼欧汽车外饰等;
建材:亚太集团、广东联塑、湖北大洋、广东雄塑、惠达卫浴金牛世纪、宝天高科、日丰企业、厦门建霖、、永高股份等;
电子信息及电器:伟创力、珠海格力、绿点科技、华为技术、京瓷集团、美的集团、创维集团、深圳星源材质、TCL、沃尔核材等;
包装:宝柏包装、蓝月亮、通产丽星、高露洁、达能、杭州和昇、东莞雀巢、南方包装、旺旺集团、伊利实业等;
医疗:蓝帆医疗、广东宝莱特、阳普医疗、健帆生物、林华医疗、迈瑞生物、飞利浦、开立生物医疗、驼人医疗器械、维力医疗器械等;
其他:万代玩具、葛洲呗、合丰橡胶制品、上海英科、东莞美驰图、耐克、纽倍伦等;
【为何参展】
上海国际塑料橡胶展览会专业领先将助力您抓住链接全球橡塑行业上下游的重要商机,也是您成就商业宏图的理想选择。世界经济发展放缓的当下,亚洲市场无疑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持续活跃的经济形势下,中国政府出台的“一路一带”政策将直接影响亚太经济发展。这对于有着世界第二规模,经历了长足发展的上海国际塑料橡胶展览会而言,则是一个新的机遇。
开拓海外市场——国际观众比例高达18%,被塑料橡胶企业视为优质外贸平台
发布年度新品——百余家媒体竞相直播报道,是企业发布年度新品的重要渠道
了解行业趋势——作为行业“风向标”及“晴雨表”,时间展现市场动向及趋势
巩固品牌地位——汇集全球塑料橡胶行业关注目光,是企业展示自身实力,巩固行业地位的选择
维系重要客户——这是行业人士都不会错过的经贸盛会,也是您会面维系老客户,接待新客户的好机会
巩固品牌地位——汇集全球塑料橡胶行业关注目光,是企业展示自身实力,巩固行业地位的选择
【买家分析】
专业领域的团体买家及目标客户、科研院校的专家学者等,这些高质量的专业观众群体带给展会更多的市场需求、最前沿的科研结果以及更多潜在的商业机会。邀请本土及全球全行业用户企业参与,包括:
国家及各地方主管部门领导、大型企事业、机关单位、行业组织等相关单位;
高端买家行业覆盖:塑料、橡胶、汽车、电子信息及电器、食品饮料、包装印刷、日化用品、医疗医药、化工及原材料、建材、玩具、工业设计、运动与休闲等应用领域;
【参展范围】
◆注塑机;
◆吹塑机;
◆印刷及印标机械及设备;
◆塑料软包装设备;
◆吹膜机,制袋机;
◆薄膜技术;
◆挤出机及挤出生产线;
◆压机,焊机;
◆综合自动化设备;
◆测量,控制及试验设备;
◆辅助设备;
◆模具,热流道;
◆化工及原材料,辅料;
◆添加剂;
◆颜料及色母粒;
◆塑料回收及再生设备;
◆橡胶设备及技术;
◆塑料橡胶制品;
【参展程序】
1.联系主办单位索取展会详细资料及平面图挑选\预定展位。
2.填写展位申请表、加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
3.在申请展位三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全款电汇或交至组委会,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否则主办单位将视其放弃参展,不再保留展位。
4.参展商不得将展位转让、转租他人,否则主办单位有权收回展位,展位费不予退还。
5.主办单位收到《参展申请表》和展台全款费用后,将发票及《参展商手册》一并寄给参展商